雷州北和镇黄宅村“黄伟和罗海玲屡次拆毁朱诗乐档口宅派出所却无追究其责任”的报料
雷州市北和镇黄宅村朱诗乐的档口宅被同村村民黄伟及罗海玲公然违法违规违纪屡次拆毁,情节非常严重,事实如下:
朱诗乐档口宅位于黄宅村村牌对面公路边,年3月建造,至今30年,占地面积多平方。
年前黄宅村分上下村、分田、分宅基地,且朱诗乐档口宅地也做过规划,没有任何异议。档口宅经营为收花生玉米,作为我的主要生活经济来源。年5月,不知黄伟及罗海玲以何为由,铲掉同村黄清全的树且要求拆掉我档口宅给他违建私宅。此情况下,叫管区干部李海及本村干部黄友前来协商指点:黄伟若建在我档口后就留一条巷;若建在档口宅东边和我档口宅平座就留70-80公分的小巷。
乃是同村兄弟,为何能有一意孤行、蛮横恶劣、胆大妄为的手段:拆了又拆连续不断拆,最后索性雇挖土机铲光,面目全非,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简直是目中无人,欺人太甚,全然妄视国家法律法规,无顾人道主义,没有社会品德道德。
黄伟及罗海玲拆毁过程具体记录如下:
①年5月20日,黄伟用木棒拆击我收花生档口铁皮宅屋面,用四方铁石击坏档口门,用铁锤击坏墙,欺人太甚,当时场面不忍直视,有拨打报警。
②黄伟于年7月10日用铁锤木棒击打拆毁我档口宅后墙,当日也拨打报警,干警也做了拍照。
③黄伟继续于年8月13日又用砖头砸我档口门和打坏屋面铁皮。
④年10月19日又拆档口主屋前墙。
⑤年12月16日、12月28日及年1月5日分别多次拆毁东边墙和西边墙。
⑥年1月14日晚上9点左右黄伟妻子罗海玲到我档口屋内拆宅和偷物品时,我开车载青椒路过看见,对罗海玲说:您要留条路给后人行,不要做绝后事。她突然用石头往我扔击了几次,幸亏当时我在开车开走了,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我拉青椒到果菜市场,罗海玲就赶到果菜市场使劲不停地谩骂我,非常泼妇嚣张,继续用石头扔击我,当时果菜市场打包装人群很多,众目睽睽,大家伙都看见,我知道罗海玲的为人,所以当时都没有理她只是站在那里躲避她的攻击,但她却反过来说我打她,她的老公黄伟不问青红皂白赶来用拳打我脑部头部及胸部,黄伟的弟弟黄祝也赶来用拳用脚不停的打踢我头部和胸部,当时我不还手忍耐着疼痛,当时黄伟也用拳头打伤了我的妻子头部,我心知肚明,我心正不怕影子斜,我无动过她,他想怎样胡说也说不来。第二天(年1月15日),我老婆和媳妇去龙门生孩子不在家,黄伟就明目张胆用铁棒,铁锤击打私拆我的档口墙,我拨打报警,派出所出警,在现场对黄伟家人讲:不要拆人家的宅,你宅属非法违规建设,叫他停做。警方回后,黄伟还继续拆我的档口宅。
⑦直到年1月21日,乘机我不在家,我的妻子陪媳妇在龙门生孩子,黄伟用人力拆不倒的情况下,雇吴成的挖土机挖倒我家的3间档口宅并毁坏室内全部贵重物品,造成我家财物经济重大丢失和损失,情节异常严重(附图),当时也拨打报警。
⑧年1月25日,夜11点左右,黄伟一开始在我家门口大吼大叫大骂大声号叫要杀死我全家人,边骂边用力用石块击打我住家宅铁门,砸铁门变形,我未满月的孙子受惊吓大哭不停,黄伟听到哭声,用石块一直疯狂猛击我孙子房间的窗户,玻璃全被砸碎,窗铁棒变僵,我们害怕他还会做出其他更过分的事,就多次拨打了求救,他还是猖狂的用石头砸我的玻璃窗及楼面,但迟迟没见派出所出警,石头玻璃回射反弹击到他头部他叫了一下。持续半个小时后,他也害怕警察快到了,才无声无息离开。当时我家人打报警,次数之多,可是派出所无出警,黄伟当夜害得我全家人无法安宁,通夜不睡。第二天早上再次报警,派出所才到我家,拍了被黄伟打碎窗户的照片,直到现在也无追究黄伟的责任。
⑨年2月22日,黄伟老婆罗海玲三婶嫂到我家恶语大骂“赶我姓朱家人出村”罗海玲并用凶器突袭打伤我妻子头部,血充满脸昏迷过去,拨打报警,谢所出警,送我妻子到北和卫生院医院(医院知情伤历,有法医证明,医疗费有单据)。
对于黄伟及罗海玲的恶劣拆毁行为,我方多次报警及到派出所要求处理,派出所却无调查、无处理。从年8月1日派出所通知物价局对我的档口宅进行登记丈量截止到目前,已5个月,物价局只是做了初步勘验,派出所却无确认认定及未出书面资料对本人损失的财产财物做出进一步物价评估,导致物价局还不能评估相关损失。
年8月25日本人也写了请求书给派出所,直至今日也持续到派出所要求查清事情真相,尽早做出正确物价评估处理,每个星期去三次五趟,每次去派出所,每次都答应我会安排物价局来处理;然而,近段时间,打电话及去派出所询问何时处理总被忽视及避而远之。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已经5个月了,派出所无动于衷,无做认定,导致我的档口宅损失无法得到处理,我无心思食,无心思做,无可奈何,日盼夜盼,等待物价局能够早日完成损失评估,维护我合法权益。面对这种情形,我该怎么办?如果是你,你该怎么办?
黄伟及罗海玲不遵从管区干部的协商协调,非法违建私宅,无视警察现场拍照及劝说,胆大妄为一意孤行连环多次恶性拆毁铲平我的收花生档口宅,面目全非,夷为废墟;故意砸坏我住家宅门窗楼面;且黄伟黄祝两兄弟联手在众目睽睽的北和果菜批发市场不分青红皂白袭击拳打脚踢我两公婆;黄伟妻子三婶嫂乘机我不在到我家门恶语大骂,并私藏凶器袭伤我妻子头部;常日,黄伟家人和我相遇,不论任何场合都是大声且长时间浊语辱骂我全家人,恐吓我家人,称要赶我全家人出村,不准我全家人在黄宅村住。
黄伟及罗海玲的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简直是完全看不起我家人、胆大妄为、目中无人、无中生有、自欺欺人、蛮不讲理、行言野蛮、藐视国家法律法规。试问:雷州市北和镇还有第二位这种行为道德的人吗?
黄伟及罗海玲故意拆毁我私人家产档口,故意毁坏财产财物,为了达到他个人目的,利用非法手段硬性占用该地非法违建私宅,用铁锤铁棒雇挖土机等手段严重毁坏铲平我的档口宅导致无法生产经营收花生,砸坏我住宅门窗楼面,经济损失4万多元。
根据《刑法》侵犯财产罪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第16条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黄伟及罗海玲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的第条及第条,属于侵犯财产罪,派出所及法院必需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黄伟的行为且触犯了《土地管理法》的第16条规定,不听管区干部协调毅然决然侵犯土地利用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庄严及令人肃然起敬的法律法规,黄伟及罗海玲行为影响极坏,应依法判决黄伟及罗海玲的犯罪行为,黄伟及罗海玲犯罪行为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制裁,追究黄伟及罗海玲法律责任,不可让黄伟及罗海玲逍遥法外,以正社会风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第2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为何黄伟及罗海玲连环恶意性拆毁档口宅的行为派出所却无惩治?对于我方多次报警及到派出所要求处理却无调查、无处理、无下文。
第3条规定:“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的档口宅连环持续性遭到恶意拆毁,向派出所多次报警要求处理维护合法利益和权益,多次去派出所追问物价评估如何处理情况,持续追问5个月了,派出所的处理态度一直是应付推诿敷衍,每次追问都是处于“处理中”状态,请问派出所部门,人民的意见你倾听了没有?还是当成了耳边风?你们是如何行动维护人民利益的?人民该如何去监督?监督意见你们听进去了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又体现在何处?
第20条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规定:“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人民警察遇到公民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于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为何关于黄伟拆毁档口宅一案,从年5月直到今日,派出所从无查处,置之不理,难道要持续到第3年(年)再处理,或者就这样随之了之,秉公执法何在?办事公道何在?效率何在?及时何在?请问人民警察义务和纪律的法律规定又有何用?没有任何执行力的规定,人民合法权益堪忧啊!如果任何人都去拆毁别人房屋,你们派出所一样置之不理,不做处理吗?
直到目前,黄伟及罗海玲的野蛮非法行为对我家人以及我的档口宅造成精神及经济上的巨大损失,我相信党和政府机关及人民群众一定不会让这种野蛮非法行为横行,一定会还原事实真相给我一个公道。我和家人愿意全力配合支持政府工作,望政府机关尽快采取实际措施,并请求党和政府机关能认真调查和处理我反映的情况,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及违法份子,以正社会风气,以慰社会公平和谐。我恳请并相信党和政府机关能够给我公开公正的结果。
图片如下:
此致!
报料人:朱诗乐
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