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遂溪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要求,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顽瘴痼疾。为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不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任何环节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二、坚决做到不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它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三、坚决做到不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四、坚决做到不在非履职履责或者超越职权对案件提出倾向性意见、具体要求;五、坚决做到不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打探案情、通风报信;六、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七、坚决做到不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八、坚决做到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以及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九、坚决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十、坚决做到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对遂溪县司法局机关和政法干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监督,依法积极向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如实反映情况;不向政法干警或领导干部打探案情、说情,不与其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不传播、扩散、编造或煽动他人编造干扰司法机关依法公正执法司法的不当言论。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遂溪、法治遂溪不懈奋斗!
遂溪县司法局
年6月8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